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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势番」一醉十二年 cp-崇花(短篇完结)

旧文搬运系列。

【艳势番】一醉十二年 Cp-崇花
cp-崇利明X花九卿
by-薪九
其他:原创人物有。我流剧情。

目光从少年身上移开的时候崇利明突然醒悟自己目光曾追逐于他的原因,大抵是那少年在台上回眸的片刻眼神凛冽如寒锋乍破,似极了曾经那人。

崇利明笑着饮下高脚杯中猩红的酒液,此时台上已经换上了身着艳丽旗袍的女子唱着“夜上海,夜上海”嗓音带着粘稠如蜂蜜般的质感,几乎把人围得密不透风。

他把酒杯放下,玻璃杯子在大理石台子上敲出叮的一声,如破碎的冰。

跟着那少年出了酒吧,“上海大剧院”的霓虹灯被他甩在身后,他循着那少年走过繁华的上海闹市,渐行渐远。

脚下开始踩上破碎的青石,低洼的地方甚至积着浑浊的污水,崇利明觉得除了当日那惊鸿一瞥遇上花九卿的荒村,他似乎并没有来过如此不堪的地方。或者说,在此之前,他从不曾想上海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居然还有着如此阴暗潮湿的暗巷。

“你跟着我很久了。”那少年终于倚着墙停下来,他背后是暗色的石墙,攀附着爬山虎一类的植物,墙根处还长着大片苔藓,潮湿得有些招人厌恶。他略微抬头,滴雨檐将黯淡的天空遮挡了大半,看不见月的痕迹。他看见那个男人从影影幢幢的房屋之后走出来,脚上踩着上号的牛皮厚底靴,身上是不算陌生的军服,暗夜中分不清谁更像鬼魅。

崇利明踩着破碎的青石一点点走近那少年,月亮忽然破开云层,从云翳后透出暧昧不明的淡淡光线,足够他把眼前的人看得一清二楚。他抬手扣住少年的下巴,看见那孩子虽然蹙了眉却忍着没吭气,细细的眉峰蹩着,底下一泓冷泉般的眸子,水色微漾,无端有些让人心疼。

确实是一张漂亮的脸。

然而那一刻他突然醒悟,便再是如何相像,可这孩子终究不是花九卿。

那个人,早在民国四年袁世凯谋求复辟之时便一句“安可与此等人为伍”,携着金先生一路去了美利坚——那个以自由为名的国度——或许如今已是承欢膝下娇妻美眷,早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哪用他生生这许多担心?

“你叫什么名字?”崇利明松开手,痞子般笑着去解他衣襟的盘扣。

“鸾玉。”那少年更快,轻轻蹭到他耳边,笑声软软的,仿佛要搔到人的心底,“二十大洋,我跟了你。”

人命有时候就是这么廉价,某大帅喜得贵子,摆满月酒的时候一桌定了五块大洋,院子里满满当当摆了三十来桌还嫌不够风光。不过就是这么四桌酒菜的价格,就足以买这孩子一条命。

可那不是花九卿。

崇利明索然无味的甩开他,觉得自己真是太思念那个人,以至于瞅着个相似的都忍不住要往心窝子里面护,可惜冒牌的就是冒牌的,模样再像也抵不得半分神韵。

却,聊胜于无。

“成啊,跟我回去吧。”

后来带着鸾玉去洋人开的PUB,烟花满目十里洋场,那孩子推杯换盏之间眼角带媚唇边含笑,似是比他更如鱼得水乐在其中。

晚上情事过后崇利明拥着鸾玉问他,“有没有人说过你像一个人?”顿了顿,吻着鸾玉的锁骨补充,用漫不经心却又偏生能听出情意的口吻,“仰头喝酒的时候最像。”

鸾玉仰着头轻轻的喘,晶莹的薄汗因他低头的动作从额上滑下来,一路淌过眸子于唇角,看起来宛如哭泣,然而他确实是在笑的,微微勾起唇角,眸子微眯,惑人至极的模样,“那个……十二?”他低低的笑起来,“你上的是我,却叫的是这个名字。”

“那不如你改名叫十二,以后就当是在叫你。反正正牌的那个早不知快活逍遥到哪去了,没人跟你抢。”崇利明开着玩笑问他,手指握住那少年微扬的玉茎,在对方兀然惊喘的声音中以吻封缄,不再听他的回答。

鸾玉配合的抬腿勾住他腰,和着对方的动作上下沉浮,崇利明进去的时候他扬起头,脖颈带出漂亮的线条,咬着嘴唇无声的承受,泪却不知不觉间流了一脸。崇利明按着老习惯去给情人事后吻的时候尝到一嘴咸涩,他抬手刮了刮鸾玉下巴,不怎么耐心的碰了碰他削薄的唇,“有那么疼么?我以后不碰你了——十二可从来没你这幅德行。”

小小的张口去呼吸空气,鸾玉一声声的喘,墨色的发被汗浸湿散在枕上,他固执的纠正,“我不改名字。我是鸾玉,不是十二。”

崇利明又一次觉得索然无味,把人扔在床上自己穿了衣服出去,等他回来的时候那孩子依旧蜷在床上,厚重的被子压在身上,只露一双眼睛,见他进来便赌气死死闭上不理会。

“你才多大,跟他比什么。”何况哪点你都比不上十二。他在心里这么说。淡淡开口,崇利明坐在床边,连伸手去抱他的动作都没有,鸾玉从被子里透出半张脸,眼睛还是红的,语调却是稳稳当当,“我十六了,为什么不能比?”

“他十六岁,已经是整个天津青帮堂口的太子爷,你要比什么?”崇利明似是笑他的天真,然而说了这句也没再多说,从衣袋里摸出个东西放在他枕边,“喏,这小玩意你拿着玩去。”

那是块新的银壳子怀表,上面刻着美国自由鹰的标志,鸾玉从被子里伸手把怀表勾过来,看了两眼,又放回去,“不稀罕。”

崇利明觉得自己真是被这孩子逗笑了,明明眼里都能冒出满满的欢喜,却还要装模作样的撑出一副老成样,便故意逗他,“哦,那你稀罕什么?”

鸾玉眼睛转了转,墨色的眸子很是喜人,从被子里爬出半个身子蹭到他身边,抬手去勾他军装里面那根银链子,“这个吧。”

他终于把链子勾出来,却见那根银链子下面吊着一把块田黄玉牌,雕了一个“卿”字,,正要拿出来细看,链子却被崇利明一把夺走,“这个不行。”

“那我不要了。”鸾玉说着松了链子,背过身去不理人。

崇利明没那份兴致再去逗他,把那块田黄收好,怀表扔到他身前,“你说你拿乔个什么劲儿?”

“是!我能不拿乔么!这十六年你知道我是怎么过的?好不容易碰上个把我捧手里的人,把我当替身我都认了啊!”鸾玉猛地转回头,一张精致的脸上全是泪,他容貌和花九卿太像,崇利明一瞬间有花九卿在他面前哭泣的错觉,然而那个人不会的,便是痛到极处,花九卿依旧能在他面前撑起一脸云淡风轻说一句“劳贝勒担心,我没事”出来,恨得人牙痒痒还拿他没辙,只能替他处处担心,那人依旧衣不染尘般出离于世,仿佛别人为他如何从不曾与他有半分关系。

崇利明最后没再说话,抬手揽住鸾玉,那少年单薄的身体震了一下,却没再别扭的甩开,很快崇利明就觉得自己怀里湿了一片。

如果这是十二……他恍惚的想。

不会了,花九卿不会再回来,不是么?如今这个四境烽烟的中华哪里值得他再回来?

……

那年他从前线回来,听着部下絮絮叨叨的话,那人问,“崇参谋长,你说这仗还要打多久啊?”

崇利明坐在车上半晌没答话,旁边姓顾的那个副参谋倒是赶上来插了一句,“不会很久啦,打完军阀你们就回家去,老婆孩子热炕头!”

那小兵立刻就笑了,“俺可指望您这句话了!老娘在家可得想死俺,就巴望着俺早点回去娶个盘大条顺的媳妇,给她生一大胖小子呢!”

顾副参谋闻言笑笑,看崇利明的时候又严肃下来,“崇总参,您呢?北平那兔儿爷您还是给扔了吧,那孩子老这么着儿也不是个事儿啊,难不成将来七老八十了您还宠着他惯着他?”

“先这样吧……我想宠着的那人啊,估计将来儿孙满堂享尽天伦,哪儿用得着我替他操心?”崇利明淡淡一句,颇有些无奈意味。

顾副参谋迟疑了一下,“就……青帮那个太子爷?底下那帮兵娃子说的那事儿居然是真的?”

“那可不。爷爱他爱得恨不得跟他一道死了,可人家不稀罕。”崇利明自嘲的笑笑,当讲笑话一般说,“就当时闹称帝那阵儿,我说你留在北平,我豁出命都会护着你的。结果呢,人家一句‘安可与此等人为伍’,直接就跟着金大佬奔美利坚去了,隔了重洋千里,连个信儿都不捎一个。”

“哟,这气性傲的。”顾副参谋也是笑,一并看着前面的路,“这仗不打了,你就给那边去个信,那么喜欢人家却十几年不来往,算个什么事儿啊。”

“嗯……再说吧。”

……

花九卿的消息是金明琇带过来的,崇利明回到北平那宅子的时候看到鸾玉咬着唇站在门口,刚哭过似的眼睛通红,见他回来了,一句“崇爷”还没叫完,里面就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贝勒爷我看错你了!”

话是金明琇说的,一身米色小礼服的女人站在台阶上,手里抱着个包袱,台阶上还竖这个行李箱,看他的眼神嫌恶而冷漠,不再是曾经那个娇憨胡闹的少女。

“这话是怎么说的?”崇利明打个哈哈准备圆场, 金明琇却不给他这个面子,几步迈下台阶抬手指着鸾玉,“这小兔子算怎么回事?要不是他那张脸,搁到十年前,老娘一巴掌抽死这妖精!”

她说得气愤,眼泪却簌簌而落,原本细致的妆容一下子被冲花了,看着着实有点凄凉。崇利明不会哄这样的女人——他会哄女人开心,却真的不知道怎么把一只哭着的母老虎能哄顺毛——只好上前两步,把金明琇往里面带,“我的大小姐,您甭哭了成吗?要你哥看见,不用你抽他就得一刀扎死我。”

花九卿护短护得没边他是最知道的,不用说被他捧在手心上的妹妹,就是他手底下那群崽子都跟母鸡护仔似的一个个不许伤着半分,就当年唁三张一言不合就撕了大菁七寸人皮那事,搁花九卿口中不过是一句“是么,知道了”,连唁三张说都不带说一句。

鸾玉跟在崇利明身后不敢进,金明琇冷冷瞪着他,看样子大有咬下一块肉泄愤的感觉。

“怎么回来也不知会一声?”崇利明继续圆场,他觉得当年的自己是绝不会这般圆滑于世的,可毕竟过去了那么多年,很多东西都不同了,“你哥呢?还好?”

“花狐狸他好得很!”金明琇把这句话说得恶狠狠的,崇利明不禁在想是否花九卿哪里招惹了这个难折腾的义妹,然而金明琇下一句话让他如冷水直泼而下,“看不见你移情别恋,他在九泉之下自是安宁得很!”

崇利明一瞬间觉得自己听错了,怀疑的又问了一遍,“你胡说什么,他不是和金先生去了美利坚?”

金明琇带着泪大笑,带着壮士断腕般的痛快,“我说,他在九!泉!之!下!自是安宁得很!”

看着崇利明近乎有些呆滞的眼神,她笑着,补了重重一刀,“他在太平洋底下!尸骨无存!”

眼泪疯狂的落下,金明琇却觉得心底意外畅快,她抱起包袱温柔的把脸贴上去,笑眯眯的说,“哥,咱们走吧。”

路被崇利明拦住,她觉得那个男人一瞬间如同困兽一般,固执而绝望。“你把话说清楚!金明琇,你他妈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九泉之下!什么叫尸骨无存!”

“好啊!贝勒爷,我告诉你!青帮太子爷卿十二,死于失血引起的并发症,在太平洋底下,尸骨无存!”

那其实是一个分外简单的故事,当年参加过太平天国的金先生胸中除了酒色财气之外,自然还有他的一份炽心,一份傲骨。

袁世凯图谋复辟之时,金先生意图派人行刺。然而,那时的青帮已经不再是当年义字当头的水路漕帮了,既然有肯为了一个“利”字去刺杀宋教仁孬种,便也有泄露计划好为自己在军方谋个锦绣前程的败类。

事情泄露后,为躲避袁世凯紧随而来的报复性暗杀,花九卿迅速安排金先生离开上海前往美利坚,原本一切顺利,却不防袁世凯的杀手埋伏在海船上,花九卿替金先生挡了致命一刀,没能救过来。海船大副为防止腐烂带来的疫病,不顾金明琇哭求,将尸体抛入太平洋,尸骨无存。

金明琇抬手,细长的手指点着崇利明左侧肋骨下面一点的地方,用力到骨头生痛,她一字字道,“一把厚刃刀,双面开血槽,从这里,彻底刺穿!”

从那个地方地方斜刺上去就是心脏,崇利明闭上眼,想着那样一把刀从花九卿身体中刺透血肉,滚烫的鲜血顺着血槽喷涌而出,如最绚烂不过的花。他突然就觉得自己心口如撕裂般剧痛,仿佛同样有把刀从自己体内刺穿而过,痛到连灵魂都要分离。

他还记得当年送行那一日花九卿皱着眉说“我可没时间等你”,却在码头上看见他时扬起唇角,那个笑容生动鲜活到几乎可以刻在他骨头里,花九卿骄傲了一辈子,没跟崇利明说过一句情话,只有那次,崇利明在码头冰冷的海风中拥着他,说了他此生唯一一次最炽热的情话,“我愿意随你一夜白头,两鬓飞霜。”

那其实是再奢望不过的事情,花九卿没有回答,只是闭起眼,在他唇上轻轻咬了一下。是的,是咬。唇分的时候他听到花九卿低低“嗯”了一声。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花九卿。

那艘叫“圣洛伦斯”号的巨型海船在他的目光中逐渐成为远天尽出的一个小点,之后,只剩下一天一地的蓝,海天相接处,再不见故人。

金明琇手中的包袱哐的一声摔下来,布包打开,里面摔碎的骨灰坛中只有一把刀,沾染着陈年的血迹,曾经银亮的刀刃早就染上了锈痕。

可崇利明依旧认得出来,那把薄刃雕花长柄小刀曾在花九卿手中有着怎样的光华,那人曾指尖转着刀,眼神凛冽如寒锋乍破,轻轻道一句“小贝勒别来无恙。”

“十二……”他俯下身,拾起尘埃中那把锈迹斑斑的刀,唇吻上刀刃,寒凉的温度直透入骨。

然而如今,他一场大梦醉于庄生,终究该是醒了。

民国四年至今,正好的十二年。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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